世界观察:2021年中级经济师《经济基础知识》考点随身记(140)

2021年中级经济师《经济基础知识》考点随身记(140).网上课程学习请电话咨询:400-622-5005!第六部分 法律考点 30:公司清算

负责清算事务的机构

1、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

2、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【注意】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(除合并、分立外)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,开始清算。

清算职权(3清理+1通知+1诉讼)

1、清理公司财产,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。

2、通知、公告债权人;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。

3、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。

4、清理债权、债务,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。

5、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。

【注意】清算期间,公司存续,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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